實行零戶統管后,各單位的資金結算業務由零戶統管辦公室的資金會計集中辦理。資金會計一方面代表零戶統管辦公室與銀行及其他經濟往來單位進行資金結算;另一方面代表零戶統管辦公室管理各單位資金,隨時掌握統管單位資金的收入、支出和節余情況,發放并監督單位備用金使用、結存和限額情況。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在單位存款余額內依規、及時辦理資金轉賬、匯兌、支取現金結算業務;
(2)負責審核收入票據,辦理資金劃解及征收政府調控收入;
(3)負責分戶核算資金增減變動情況,按月與銀行、統管會計和單位出納核對存款余額、賬目;
(4)負責發放、監督各單位備用金的使用,控制限額。
根據上述職責,資金會計應設置如下賬簿,進行會計核算:
1、銀行存款明細賬。該賬簿為三欄式訂本賬,記載零戶統管辦公室銀行存款的增加、減少和結存情況的賬簿。資金會計應當根據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隨時逐筆順序進行登記,最少每天登記一次。
2、現金明細賬。該賬簿為三欄式訂本賬,記載零戶統管辦公室庫存現金的增加、減少和結存情況的賬薄。資金會計應根據經審核無誤、手續齊備的原始憑證為統管單位代理零星現金收付。
3、單位資金明細賬,也稱單位存款明細賬。它是按統管單位設置,記載各統管單位資金的增加、減少和結存情況的賬簿。有了此賬簿,各單位可以在其資金余額內合理支配、使用其資金,同時可以防止“透支”資金。
4、備用金明細賬。它是按統管單位設置、記載各單位出納會計手中備用金的增加、減少和結存情況的賬簿。根據此賬簿,資金會計可以控制各單位備用金是否超過限額,并監督其按《現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