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單位的財務人員都知道發票是合法的憑據,可以入賬,而對于收據是否能入賬,卻不是很清楚。個別單位的財務人員以為,除了發票以外的任何收據都是“白條”,都不能作為合法的財務憑據入賬。
其實,收據與我們日常所說的“白條”不能畫等號,收據也是收付款憑證,它有種類之分。至于能否入賬,則要看收據的種類及使用范圍。
收據可以分為內部收據和外部收據。外部收據又分為稅務部門監制、財政部門監制、部隊收據三種。
內部收據是單位內部的自制憑據,用于單位內部發生的業務,如材料內部調撥、收取員工押金、退還多余出差借款等等,這時的內部自制收據是合法的憑據,可以作為成本費用入賬。
單位之間發生業務往來,收款方在收款以后不需要納稅的,收款方就可以開具稅務部門監制的收據,如收到下屬單位歸還的借款,因為收到借款不存在納稅義務,所以可以向下屬單位開具稅務局監制的收據。
行政、事業單位發生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可以使用財政部門監制的收據。如防疫站收取防疫費,環保局收取環保費等等,都可以使用財政部門監制的收費收據作為合法的費用憑據。
單位與部隊之間發生業務往來,按照規定不需納稅的,可以使用部隊監制的收據,這種收據也是合法的憑據,可以入賬。
除了上述幾種收據外,單位或個人在收付款時使用的其他自制收據,就是日常所說的“白條”是不能作為憑據入賬的。